| 关于做好2007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供应、消费安全和市场监测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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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25 22:00 文章来源:安徽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25个省重点监测样本企业:
2007年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供应平稳和居民消费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愉快、欢乐的节日。现就节日期间市场供应、消费安全和市场监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市场供应特别是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消费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市场供应、监测和监管工作,确保节日市场平稳运行和居民消费安全。
二、保障节日供应。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进行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增加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防止市场异常波动,确保节日期间生活必需品不脱销、断档。要适应当地市场消费结构变化,积极帮助和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组织优质适销货源,增加优质品牌商品供应,力求商品品种丰富多样,档次结构合理,上市均衡有序,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居民节日消费需求。
三、强化市场监管。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伪劣商品流入市场,大力营造“诚信兴商”氛围和环境。要加强对批发、加工和零售等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力度,有效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领域;要针对肉食品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的情况,加强对生猪屠宰和肉食品市场监管,打击一切不法行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安全肉。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加强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彻底清查事故隐患。加强黄金周期间经营活动管理,认真落实《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范促销行为,积极倡导依法促销、诚信促销、文明促销、安全促销,努力营造规规矩矩经营,明明白白消费的节日市场环境。
四、加强运行监测。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务必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建立市场预警预测机制,针对当前商品价格的拐点、百姓关注的焦点、市场销售的热点、消费需求新动向等,认真做好市场动态分析,及时反映市场变化情况,对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省商务厅。国庆期间市场运行监测分析的主要内容:10月1-7日当地市场运行情况和主要特点以及主要商品价格走势、商品供求状况、保障措施、消费热点、市场秩序、客流情况等,并与上年同期进行对比。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将国庆期间市场运行监测的分析材料,于10月7日上午10:00前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
五、建立健全节日值班制度。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各监测样本企业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健全节日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明确带班领导,安排专人值班,确保节日信息渠道畅通。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于9月28日前,将本市省级监测样本企业信息报送人员及本单位节日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姓名、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联系人:齐美发,联系电话:0551-2831499,传真:0551-2831379)。
六、及时、准确、完整报送信息。各监测样本企业要按照信息报送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本企业信息。请各监测样本企业在2007年10月1-7日期间,每日18时前,登录省商务厅网站(网址:http://www.ahbofcom.gov.cn/)点击安徽省城乡市场信息监测直报系统后再点击黄金周市场信息监测系统,输入编码和密码,报送当日企业信息。10月6日在报送当日信息的同时,并报送10月7日预测数据。如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情况,也请一并上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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